我的兴趣十分广泛,电子游戏是其中之一。我非常喜欢电子游戏,因为它带给了我大量的快乐。电子游戏曾被游戏从业者自封为“第九艺术”,那么电子游戏能被称为一门独立的艺术吗?它与其他艺术形式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呢?我不时会思考这个问题。 既然会被称为“第九艺术”,那么就相应存在着其他八大艺术,也就是绘画、雕刻、建筑、音乐、文学、舞蹈、戏剧、电影。音乐、舞蹈、戏剧与电影之间关联性非常强,其中戏剧和电影仅仅是舞台与演出形式略有不同,而音乐和舞蹈也可以直接组成歌剧。电子游戏也存在着多种类别,其中许多类别与八大艺术的关联性非常强。带着前面提出的两个问题,我回顾了我所喜爱的各种类型游戏。 第一类:文本类游戏 我在小学和中学时最大的娱乐就是阅读,《傲慢与偏见》、《少年维特之烦恼》为我的爱情观带来了很大的影响;凡尔纳的几十本科幻小说带我体验了大航海时代的旅行;《歇洛克·福尔摩斯》从细微之处找到关键信息,剧情反转妙趣横生;《百万英镑》和《漂亮朋友》让我见识到了好运眷顾的人生。阅读的优点同时也是遗憾之处在于,必须要发挥想象力。我想象不出维特所爱的绿蒂的美,总担心自己所想象出的美达不到歌德所爱的少女那般;只靠想象,也很难想象出《神秘岛》中生活的多姿多彩;仅靠“美髯公”三个字也难以在心中复现出能够获得如此称号的朱仝的胡须。说实话,看到莫泊桑对于“漂亮朋友”的外表描述时,只能在脑海中浮现出一名小人物。 当然,为了弥补文字的缺憾,有的小说会加入插图,比如文库版的日本轻小说。《凉宫春日》系列提前画好了团长的人设,以此为基础创作的漫画和动画中各个角色都十分一致。这就比《哈利·波特》系列好不少。我在阅读该小说之前看过《哈利·波特》的电影,也看过《哈利·波特》的动画,还见过《哈利·波特》系列的游戏,其中人设不一致的地方相当多,曾带给了我不少混乱。 文本类游戏我接触得比较晚,玩过的第一个游戏是PSP模拟器中的《我的妹妹不可能那么可爱!》系列。当时一玩就比较上头,几天时间内不光刷完了所有线路,还看完了所有同名小说和动漫。现在的文本类游戏包括galgame,但在游戏分类上除了被分类为电子小说,还常常被分类为冒险类游戏(Adventure Game, AVG),实在是有点名不副实,这要从此类游戏的起源讲起。 冒险游戏的始祖《巨洞冒险》(Colossal Cave Adventure),最初的游戏名称就叫《Adventur...